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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金融系统集体合同及

工资协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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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金融系统建立完善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和全国总工会的工作部署,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金融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建立完善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居安思危要求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需求。

2.金融企业实现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完善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是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和谐、持久发展的一项打基础、管根本、重长远的制度安排;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职责所在。

3.尊重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现实要求企业越是深化改革,就越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最终实现并形成企业和职工和谐共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工作局面。

二、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目标及重点

4.总体要求。金融系统开展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工作重在建制。特别是工资协商工作要以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根本目的。政策性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工会重在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同时鼓励根据自身改革、改制实际,开展专项工资协商工作;股份制金融企业在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基础上,要积极推动依法开展工资协商。

5.工作原则。依据《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制度规章所规定的内容、程序,坚持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先建制后规范、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典型引路、局部试点等,推进金融系统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建设。鼓励、提倡在总行(司)一级法人层面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和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基层单位按照本级职工权益实际,以及工资(绩效)等收入分配权限,开展好权限内的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

6.工作目标。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在2013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在多数金融企业依法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为确保实现这一目标,2012年年底前,未在总行(司)建立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的金融企业要力争有80%的省级分支机构建立集体合同制度,重点金融企业有效推进地市一级分支机构建立专项工资协商制度;部分金融企业在总行(司)一级法人层面开展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建设。

7.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完善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搭建有效沟通、协商平台,健全相关制度,实现针对性、经常性、长效性,切实有效解决本单位、本系统职工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迫切和现实问题。在工资协商工作中,特别要关注和研究解决一线普通职工收入偏低及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的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动工作开展

8.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稳步推动工作开展。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是中国工会性质决定的,各级工会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推动构建“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各方配合、工会推动、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等。

9. 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没有职工队伍的稳定,就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金融系统各级工会要深刻认识到在金融企业建立完善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责任感和推动工作开展的主动性。

10. 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在认真调研、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既要整体考虑,又要突出重点、难点;既要着眼于当前问题,又要注重机制建设。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有”:有组织推进方案、有工作进度要求、有检查督导措施、有典型示范经验。

11.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推动建立完善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职代会建设是基础。要注意并善于将职代会讨论通过的事关职工权益、企业发展,特别是与职工收入分配有关的决议,经过一定程序和形式,纳入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之中。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专项听取单位履行情况的报告。

12.用好工会自身资源。如,职工提案,行(司)务公开,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等,积极探索健全完善金融企业集体合同及工资协商制度实现方式的多样化和有效途径。

 

 

中国金融工会办公室                           20124   日印发


文章发布日期: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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