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工会关于劳动竞赛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银监会工会关于劳动竞赛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促进银监事业不断发展是银监会系统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5年来,银监会工会在会党委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国金融工会要求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围绕增强银行监管有效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为主题,以“工会搭台,业务唱戏”为方式,以银行业监管技能竞赛为载体,积极探索和开展具有银行业监管行业特色的劳动竞赛活动,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推动银监事业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围绕监管中心,不断完善竞赛活动机制

银监会工会着眼于银行业经营和监管发展趋势,立足于增强监管工作有效性和打造高素质职工队伍,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分工,以“工会搭台、业务唱戏”的方式,共同推动各业务条线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银监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监管目标的实现。从2012年开始,先后与银监会统计部和合作部开展了“夯实统计信息基础 提升银行业数据质量”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劳动竞赛,与各银监局、银监分局共同在实践中完善了银监会系统劳动竞赛活动机制。 

(一)设立竞赛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总会专门设立由工会与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的竞赛活动临时办公室。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本条线的专项竞赛活动方案,包括竞赛内容、参赛单位范围、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评比项目和标准等内容,将监管工作深度嵌入、分解到具体竞赛活动中;工会负责赛前宣传发动、赛中跟踪指导和赛后总结推广,推动竞赛活动向纵深发展。明确职责分工的同时,工会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沟通、相互补台,形成工作合力,保证竞赛组织工作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协调性,为监管工作提供有效助推。

(二)竞赛过程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竞赛主题的选择围绕坚守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和加强有效监管等方面,注重竞赛理念向基层的有效传达,以此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如,与合作部开展的双百竞赛,结合支农服务“三大工程”,以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水平为目标,传达和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发挥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作用。二是与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相结合。通过劳动竞赛,对参赛单位有关业务条线的制度建设情况、领导协调机制、内审内控情况和工作流程规范等现状进行评比,督促参赛单位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如,在“夯实统计信息基础、提升银行业数据质量”竞赛活动中,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组织动员、培训督导,确保了数据质量管理理念向基层单位有效传导,领导重视程度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有效提升了内部管理水平。三是与建立高素质职工队伍相结合。鼓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加强对业务知识、监管技能的学习;通过竞赛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激励作用,整体提升职工素质。四是与评先创优工作相结合。以典型引路和荣誉激励为导向,对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进行适时表彰并推荐其参加银监会系统和金融工会的各类先进评选。近三年来由银监会工会组织评选出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状等先进单位113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个人78名,并每年组织劳模代表进行休养。在系统上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上下联动”交流机制。竞赛活动期间,工会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时时了解活动开展进度和问题。各银监局以活动简报的形式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对于好的成绩和做法,银监会工会通过内网专栏的形式进行发布共享,各参赛单位相互取长补短,竞赛活动向深度开展;竞赛活动办公室改进作风,适时赴基层走访督察,开展座谈,指出不足,明确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及时汇报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竞赛结束后,系统工会在全系统召开劳动竞赛经验交流会,由开展情况较好的银监局推介各自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竞赛与整改同步。一是通过抓整改和落实问责,督促问题的解决。如山东聊城分局在竞赛活动中,通过发出《警告单》等要求被查机构完善统计制度、强化质量考核并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同时对违规者依照相关规定给予9人纪律处分,有效发挥了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作用。二是对竞赛反映出的人员素质存在差异的问题,通过抓有针对性的培训、抓学习及时解决。如湖南银监局在开展全省非现场监管业务技能大赛后,邀请竞赛成绩优异的机构和个人介绍经验,使更多的人掌握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三是以竞赛推动制度建立健全。针对竞赛反映出的制度缺失的工作环节,以建章立制的形式予以规范,将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形成长效机制。如在统计部开展的竞赛活动中,部分单位重新修订了《统计管理办法》,印发了《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统计现场检查管理办法》和《统计档案管理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提升监管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和障碍

经过多年实践,从银监会系统上下组织“劳动竞赛”活动的情况看,组织框架基本完善,对竞赛活动理念、方式、内容等有恰当把握,上下联动的交流机制基本建立,并积累了具有一定针对性、指导性的做法和经验。但调研中也发现,由于参与主体主要涉及银监分局等基层单位,不同基层单位的具体情况、实际需求和竞赛组织力度存在差异,导致目前统一的竞赛模式与部分基层单位的具体实际难以有效衔接,竞赛效果受到限制。具体体现在总会统一开展的专项竞赛活动、各银监局自行开展的竞赛活动和工会自身三个方面:

(一)不同基层单位的竞赛活动开展不均衡。在总会统一开展的专题竞赛中,江苏、湖南、山东等部分省局既能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又能创造性地结合自选动作,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开展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劳动竞赛活动。但部门地区也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情况,竞赛组织流于形式,发动不力,一定程度上演变为赛前动员加赛后总结的模式。原因在于对基层单位的思想引导不到位,其活动的组织上缺乏明确的分工和密切的配合,部分干部职工存在“劳动竞赛影响正常监管工作”、“竞赛是工会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经费少无法开展”等认识上的误区,没有认识到劳动竞赛对监管事业的有效助推作用,导致部分单位出现了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会组织不力、职工参与度不高的情况。

(二)激励考核手段有限,制约了参与竞赛的积极性。由于体制原因,目前竞赛激励手段仅限于评选先进、宣传典型和总结表彰,没有与年度考核、晋升提拔等措施相结合,也未提供后续学习培训交流等长效激励机制;从工会的角度出发,激励措施也仅限于宣传表彰和劳模休养。对于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业务精英,缺少长期的关注和培养,难以为其未来职业发展提供助推,先进与后进的实质待遇差异不大,导致干部职工投身劳动竞赛的热情不高。另一方面,先进的评比缺少量化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职工参与劳动竞赛的积极性。

(三)竞赛方案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竞赛形式单一、特色不足。竞赛内容设计方面,偏重于理念传达,缺乏细化和操作性强的措施,竞赛方案的设计类似于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导致辖内单位开展过程中难以把握,部门单位的活动简报一定程度上演变为监管工作成果汇报,存在“为竞赛而竞赛”的问题,体现不出劳动竞赛在助推监管中特有的作用。竞赛形式方面,部分单位在赛前未做深入调研,未充分考虑到辖内不同参赛主体在人员配备、年龄结构、业务重点等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的差异,竞赛形式缺少针对性的设计,精细化程度不够;且竞赛的组织缺少一些集中性的安排,例如集中培训、测试等,参与竞赛的主体各自为政,对其他参与主体工作开展情况缺乏了解,导致参赛主体之间的可比性不强,制约了竞赛对参赛主体的激励作用。 

(四)工会职能作用仍有待发挥。由于银监局和银监分局工会干部兼职较多、流动性高,对工会干部培训不足,导致部分工会干部业务素质有差异,对于劳动竞赛开展的目的意义领会不足,更缺乏创造性的想法和思路,竞赛活动的开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业务部门;加之部分工会干部存在“做与不做都一样,做好做坏都一样”的心态,没有与业务部门密切分工配合、及时督促指导,把“工会搭台,业务唱戏”的模式落实到实际中来。且年轻职工做工会工作主观愿望不强,导致竞赛活动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受限。

(五)赛后总结推广不足,弱化了对监管的长期助推作用。一定程度上存在以竞赛为目的,为竞赛而竞赛的问题。赛后未建立完善可行、切实有效的后评价机制和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对于竞赛中展现的业务方面的优秀做法和经验,未能进行有效总结和推广,以建章立制的形式促进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对于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业务精英,缺少长期的关注和培养。竞赛活动带来的积极效应仅存在于较短期间,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三、思考与对策

(一)赋予竞赛活动过程更多的形式和内容。一是应紧贴一个时期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根据监管业务工作流程科学合理设计竞赛项目。二是银监局和银监分局自主开展的劳动竞赛活动应以市场准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为重点,确定适宜的、形式多样的竞赛项目,如现场检查项目评选、检查档案后评价、非现场监管业务技能比赛、集中测试加针对性培训等,不断调整、丰富和创新竞赛内容。三是竞赛评比标准要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注重“量化排序、重绩论为”,提高评比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二)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一是除了工会职责范围内的评先体系外,还应进一步完善劳动竞赛激励机制。建议人事部门将竞赛活动评先结果与年度考核、职位晋升有机结合,通过竞赛活动发现储备优秀监管人才,纳入人才档案。二是继续加强典型宣传力度,通过精神和物质等多层面的激励措施调动全员参与积极性。 

(三)强化竞赛活动督导力度,完善交流机制。针对不同单位开展水平不均衡的现状,总会方面既要加强对竞赛活动的指导,同时应畅通交流渠道,为参赛单位提供相互借鉴学习的平台。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将具有指导性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总结,让各参赛主体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四)进一步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一是工会作为劳动竞赛的牵头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适时跟踪、推进,并把竞赛活动与培养发现优秀人才、弘扬劳模精神结合起来,助推工会其他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工会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本领,将劳动竞赛作为工会工作品牌做大做强,为监管工作提供强大助力。

 

 

 

 

 

调研组:张东风、张文孝、李立东、刘露曦

执笔:刘露曦

2014年6月27日

 


文章发布日期: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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